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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场与第三方的阜宁协议范本2021年最新版下载

提问:
我的合同登记已经做了,合同金额总金额是15901.8,银行给我的收汇水单是4759.54,现在我要结汇,在提款登记中登记收汇金额4759.54,就出现了这个提示"不满足条件,本次登记的预收款金额+以前登记的预收款金额《=国际收支申报号的收汇金额”
回答:
企业必须明确此国际收支申报号是否已经做过提款登记,一般情况下,如果企业的提款登记小于收汇水单金额,不会出现您这种情况。企业出现的情况,应该是企业操作失误。如有其它疑问,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,
再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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